税收优惠、创业补贴!镇江发布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看房姐 2021-07-26 10: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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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 制定了一系列 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政策措施 @镇江人 对于此次出台的12条政策措施 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 出台背景 202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这是国家首次出台支持灵活就业的专项文件。今年2月,省

近日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

制定了一系列

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政策措施

@镇江人

对于此次出台的12条政策措施

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 出台背景

202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这是国家首次出台支持灵活就业的专项文件。今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也印发了《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从鼓励个体经营发展、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等14个方面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为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和胡春华副总理调研镇江就业工作有关要求,结合镇江市情实际,研究出台了《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重在结合镇江实际,细化落实举措,研究提出了12条具有一定含金量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具体包括:鼓励创办个体经营实体、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加强灵活就业金融支持、放宽灵活就业准入限制、优化灵活就业供需匹配、开展灵活就业职业培训、畅通灵活就业参保渠道、保障灵活就业人员权益、完善灵活就业统计制度、健全灵活就业推进机制。总体概况为四个方面:

一是降门槛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劳动者通过平台实现灵活就业。对在政府指定场所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以及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无须办理营业执照。对经批准占道经营的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

二是强扶持

对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强化信贷支持,劳动者依托平台就业,购置生产经营必需工具的,可申请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分别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和社保补贴。

三是优服务

将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开设灵活就业专区专栏,免费发布供求信息,按需组织专场招聘。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求职招聘、技能培训等专业化服务。鼓励灵活就业人员持续提升能力,在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评价、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服务。

四是重保障

指导灵活就业人员与相关主体依法建立灵活多样的用工关系,畅通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渠道,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坚持先参保、后开工,持续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切实保障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

三、亮点措施

与国家和省政府文件相比,我市文件主要有以下创新和细化:

一是在鼓励创办个体经营实体上

鼓励劳动者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创办小规模经济实体。允许市场主体名称中使用表明企业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的各类新兴行业用语作为行业表述。

二是在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上

鼓励各地加大政府购买灵活就业服务成果,开发更多养老、托幼、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等社区服务业就业岗位。建设就业帮扶车间,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范围。

三是在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上

鼓励各地集合资源禀赋,建设一批“双创”示范基地。明确各地对创业示范基地、创新创业园区(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等可给予一定额度的租金减免。

四是在放宽灵活就业准入限制上

根据《镇江市打造“镇合意”服务品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镇办发〔2021〕4号)规定要求,依托企业开办“全链通”平台,全面实行开办企业“一表填报”全程网上办,2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是在优化灵活就业供需匹配上

规定支持有条件地区设立灵活就业超市,为灵活务工人员提供岗位对接服务。对发挥作用突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确定诚信服务机构、入选行业骨干企业等方面优先支持。

六是在开展灵活就业职业培训上

对参加我市《职业技能培训专业(工种)和补贴标准目录》所列职业和等级技能培训的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培训期间的生活费补贴。

来源:镇江发布、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