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发布:开发商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

看房姐 2018-01-16 18: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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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土资源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建金〔2017〕246号)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阻挠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继南京发布关于开发商不得阻挠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之后,刚刚,镇江市也发布了相关政策!

今日(1月16日),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房地产开发单位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告》,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阻挠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进行公开曝光,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

原文如下: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土资源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建金〔2017〕246号)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阻挠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如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人可以拨打12345政府热线、12329公积金热线进行投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合市住建局等单位及时查处损害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的问题,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责令其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进行公开曝光,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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