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提醒:建议不要提前支付培训机构秋季班学费!

看房姐 2021-08-06 11: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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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简称“双减”文件)。为有效落实 “双减”文件精神,全面规范校外培训,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对广大家长作如下提醒: 妥善安排孩子学习生活,不要给孩子盲目报名参加学科类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简称“双减”文件)。为有效落实 “双减”文件精神,全面规范校外培训,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对广大家长作如下提醒:

妥善安排孩子学习生活,不要给孩子盲目报名参加学科类、语言类培训班,谨慎选择培训机构,建议不要提前支付秋季班学费。

近期,我市将开展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及相关违规办学行为排查工作,重点为:

1.根据防疫要求未暂停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服务。

2.培训场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3.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擅自面向学龄前幼儿进行小学文化课程教育,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开展学科类、语言类培训,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语言类培训。

4.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聘用在职教师、无证教师授课。

5.以“国学”为名宣传封建糟粕思想、非法传播宗教。

6.一次性收费超过3个月等违规行为。

7.与学校、幼儿园合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有偿课程辅导或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

8.虚假广告宣传。

如您发现以上违规行为,欢迎拨打当地教育部门举报电话,提供线索。

镇江市教育局:88916319

丹阳市教育局:86569016

句容市教育局:87310527

扬中市教育局:88266629

丹徒区教育局:88976033

京口区教育局:88980836

润州区教育局:85589137

镇江新区社发局:80825669

来源:镇江发布、镇江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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